听庭评议淬本领,凝心聚力促提升——鹤城区检察院开展听庭评议活动
2026-04-30 14:49:2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 | 点击量:5955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丝娟为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切实提升出庭公诉能力,4月28日,鹤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办理的蒲某某故意伤害一案开展听庭评议活动。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副主任张钧带队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中方县检察院、洪江区检察院、会同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院领导和业务骨干参与听庭评议。活动邀请区妇联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庭审。

​庭审中,公诉人紧扣起诉书指控的故意伤害犯罪事实开展讯问,精准发问、层层递进,引导被告人如实供述涉案全过程。随后有序出示照片、视频等关键证据,梳理案件脉络,形成完整证据链条;发表公诉意见时,公诉人立足事实和法律,明确定罪量刑依据,结合被告人涉案情况开展法庭教育,当庭发出“冲动是魔鬼,暴力必担责”的警示。

庭审结束后,鹤城检察积极组织庭审评议工作。承办检察官结合案件办理实际,围绕争议焦点把握、证据审查、案件研判等方面,分享办案思路与履职心得。评议人员聚焦公诉人文书制作、指控犯罪、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庭审应变等综合能力进行评议,既充分肯定了庭审中的亮点做法,也针对性提出改进建议,切实把“听庭”转化为“评庭”、把“评议”转化为“提升”。

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副主任张钧对活动进行总结点评,他表示,出庭能力是公诉人核心能力,更是推进“公诉能力建设年”走深走实的重要抓手。结合本次故意伤害案庭审评议,他指出,鹤城检察本次活动开展扎实,为全市 “公诉能力建设年” 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希望全体公诉人以此为借鉴,补齐短板、精进业务,扎实推进相关工作,推动全市公诉工作稳步提升。

责编:周玉意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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